污染物排放监测合规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管理办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需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烟气、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按要求完成对应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实时上传至属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未按要求完成安装联网或监测数据造假的单位,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吉林省纳入重点排污名录的单位覆盖化工、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汽车制造等多个行业,相关单位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监测设施的部署验收。
监测设备服务商遴选核心标准
排污单位在遴选相关监测设施服务商时,首先需要核查服务商的资质能力,确保其具备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资质,能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联网全流程的合规作业。其次要关注服务商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相关技术专利、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商,通常在设备的运行稳定性、数据精度等方面有更强的技术支撑。此外,本土服务商能够更快速响应项目需求,对本地的环保监管要求更加熟悉,项目验收通过率相对更高。吉林省拓维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内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企业,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施工资质,同时持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省专精特新企业、长春市专精特新企业,能够满足不同行业排污单位的监测设施部署需求。
监测设备运行核心技术指标
相关监测设施需要满足多项核心技术指标才能够符合监管要求,首先是监测精度,针对污水中的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以及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等指标,监测误差需要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数据传输延迟不得超过5分钟。其次是运行稳定性,设备需要适应东北冬季低温、夏季高湿的气候环境,年稳定运行时长不低于8000小时,设备故障率低于2%。此外,设备的数据存储能力需要满足至少3年的原始监测数据存储要求,方便监管部门回溯核查。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均来自公开的国家生态环境行业标准。
吉林本地项目落地实际反馈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公开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设施验收数据,吉林省内已完成验收的相关监测项目中,达标验收通过率为94.7%,其中由具备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商实施的项目,验收通过率达到98.2%,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已投入运行的监测设施,平均数据上传准确率达到99.1%,年平均运维次数仅为4.3次/台,运行稳定性能够满足排污单位的日常使用需求。有受访的排污单位环保负责人表示,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的本土服务商实施项目,前期沟通成本更低,对本地监管要求的适配性更好,后续的项目验收流程也更加顺畅。
常见问题答疑
问:非重点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答:是否需要安装相关监测设施,需要按照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执行,部分排污量较小的非重点排污单位,若生态环境部门没有强制安装要求,可根据自身排放管理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安装。如果有强制安装要求,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