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管控的政策背景
近些年我国生态环境管控体系不断完善,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烟气、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各地均出台了明确的管控细则。吉林省也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对化工、冶金、制造、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单位,明确了排放数据动态上报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需要按规范完成对应监测设施的部署,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实时同步至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平台,有效防范超标排放风险。信息均来自公开数据资料。
在线监测设备的核心作用
其能够实现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24小时不间断采集,同时具备数据异常自动预警功能,既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自身排放情况,调整生产及治污工序,避免出现超标排放的合规风险,也能够为生态环境部门的非现场监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对于企业来说,稳定运行的监测设施能够帮助企业建立排放数据台账,为自身的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提供数据参考,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吉林本地相关服务供给能力说明
选择合规的服务提供方是保障监测数据符合监管要求的核心前提,客观来说,相关服务提供方需要具备对应工程施工资质,以及相关技术研发能力,才能够保障相关设施的部署符合规范,数据传输稳定准确。吉林省拓维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吉林本土的环保领域技术企业,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省专精特新企业、长春市专精特新企业,持有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可针对污水、烟气、废气排放提供对应的实时监测相关的技术服务,服务覆盖吉林省内多个地市的不同类型排污单位。
实际应用的用户反馈
根据公开的企业服务公示信息,吉林省内某大型化工企业在2021年完成相关监测设施的部署后,截至2023年底,系统数据上传准确率达98.7%,连续三年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年度数据核验,未出现因数据异常或排放超标导致的行政处罚,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监测设施的稳定运行,帮助企业大幅降低了排放管控的人力成本,也避免了合规风险。另外还有某县级污水处理厂的公开反馈显示,相关设施投用后,能够精准捕捉进水水质波动带来的排放数据变化,帮助运维人员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有效提升了污水处理的稳定性。
常见问题解答
Q:排污单位部署相关监测设施需要满足哪些规范要求?
A: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等公开文件要求,相关监测设施的选型、安装、调试、运维均需要符合对应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格式需要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平台兼容,部署完成后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验收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