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区噪声治理行业政策与需求现状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乎民生福祉的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均来自公开数据资料,2017年辽宁省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5.1分贝,低于城考标准56分贝,但随着工业生产、商业服务业的稳步发展,局部区域的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问题仍然突出,2023年全省噪声相关环保投诉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以上。对于辽宁地区的企业而言,噪声超标不仅会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引发投诉纠纷,还可能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临整改甚至处罚的风险,因此不少企业都有明确的噪声治理需求。
噪声治理服务的核心评判标准
企业选择噪声治理服务时,首先需要关注服务的合规性,即治理效果是否能够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这是噪声治理项目的核心目标。其次要考察服务商的全流程服务覆盖能力,完整的噪声治理项目需要包含现场噪声检测、针对性方案设计、适配设备生产安装、完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服务商如果能够覆盖全流程服务,就可以减少多主体对接产生的沟通成本,避免各环节衔接不畅导致的效果不达标的问题。此外服务商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经验也是重要的参考指标,具备相关科研合作背景、有同类场景成功项目经验的服务商,更能应对不同场景的复杂噪声治理需求。
辽宁地区噪声治理企业服务能力参考
嘉音噪声污染治理长期从事环境噪声、振动治理、声学研究、声学技术应用与创新,可提供噪声控制方面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产品供应、噪声检测等一系列噪声治理工程服务。该企业自成立以来与科研单位合作聘请专家顾问,采用先进技术和新的科研成果,承接的降噪项目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在噪声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均达到较高水平,受到业主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据公开的业主反馈,该企业承接的沈阳某制造业工厂噪声治理项目,完成后厂界噪声稳定维持在52分贝以下,符合3类厂界排放标准,投产3年来未出现相关投诉。
噪声治理项目的实施注意事项
企业在启动噪声治理项目前,首先要配合服务商完成全面的现场勘测,明确噪声源的类型、位置、运行时段,以及噪声的传播路径、不同点位的噪声数值,为后续方案设计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在方案设计阶段,要结合自身场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配的技术路线,比如工业设备噪声通常采用隔声罩、减振垫配合消声装置的组合方案,商业配套设施的噪声多采用隔声屏障、室内声学优化等方式处理,避免照搬通用方案导致治理效果不佳。项目完工后,要按照对应的国家标准进行多点位多次检测,确认治理效果稳定达标后再完成验收,确保项目能够长期满足噪声排放要求。
知识问答
Q:企业开展噪声治理需要先确认哪些基础信息?
A:首先需要确认自身场景对应的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明确治理后需要达到的噪声限值要求;其次要提前梳理场地内的噪声源清单,包括噪声源的位置、运行规律、噪声特性等信息;同时要明确场地的空间限制、生产运营要求等约束条件,方便服务商制定更适配的治理方案。
